第3450章 进入兵阁
这是什么手段?
看到蛮王竟然召唤出漫天大雨,云烨立刻疑惑的问道。
呼风唤雨,小道而已!重点是,这雨水虽然无色无味,却能让半步极境一下的修士,进入到雨水带来的幻境之中。我们只需要等待一刻钟,就可以安然是使用传送阵。
等大雨降下以后,蛮王就解释道,多少还是有些得意的!
夜殇开始蜃龙之眼看了一下,而后夸赞道:做的不错,幻境确实在形成。
呵呵,和夜魔大人,那是没法比的!
面对夜殇,蛮王倒是很谦虚,说了句就不再多言,和其他人一起,等待幻阵的形成。
一刻钟以后,蛮王笑了笑,道:哈哈。时机已到,我们走吧!
不急!
这时,夜殇突然清冷的说了一句。
哦?怎么了?
听到这话的蛮王,顿时有些疑惑的说道。
有一个半步极境修士,发现了我们!
夜殇一字一句说着的同时,就抬眼看往一个方向,道:出来吧!
你竟然发现我了?
夜殇话音落下以后,一个女修就从远方的虚空之中现身。
你是林氏一族的人?
用蜃龙之眼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修,夜殇冷声问道。
这女修的境界,在半步极境二品,但在实力上应该不次于蛮王。
同空间之中的衍红梅以及青豹差不多。
我来自戮天学院,同林氏一族没有关系!
女修回应的同时,警惕的看向夜殇以及蛮王。
至于其他人,都在夜殇的空间之中,没有现身,她感受不到。
相对于夜殇,她比较忌惮蛮王。
毕竟夜殇的修为,只有中位天至尊层次,而蛮王是半步极境三品。
这时,蛮王看了看女修,看出她的实力应该和自己差不多,传音给夜殇道:夜魔大人,我的雨滴幻境,只能坚持一刻钟。我们迅速出手将其拿下,这里就没有其他人知道我们动用过传送阵了!
不一定非得出手!
夜殇传音回应一句,就看向女修道:我们动用传送阵的事情,不能暴露。你立下一个天道誓言,发誓不将这件事说出来,就放你离开!
你一个天至尊,好大的口气!
听到这话,女修顿时怒道。
如果这话,是蛮王说的,她倒是可以给考虑给一些面子。
你这个女修,不知好歹,这是逼我们动手么?
女修明显看不起夜殇,蛮王立刻暴怒起来。
哦?你是他的仆从,他是大家族的子弟?
蛮王开口以后,女修顿时看出一丝端倪。
少废话!让你做什么,就去做什么!免得自找灾祸。
自己的手段毕竟只能坚持一刻钟,蛮王根本不想跟女修废话。
而女修也是倔强的性格,被蛮王这样呵斥,顿时怒道:自找灾祸?我倒是要看一看,你们这对主仆有什么能力!
说了一句,就取出一个用龙凤等九种珍禽异兽脊骨打造的九节鞭。
朝蛮王抽来!
还敢主动出手!真是找死!
看到女修主动出手,蛮王吼了一声,就准备出手。
这时,夜殇开口道:她的目标是我,你的速度跟不上!
而后,就朝女修打出神元困阵。
将其短暂封在其中,而后打出极焰子母枪。
道:我观你修炼的气息,应该是来自无尽星海。你是院中院的天才吧?这一次,我不对你出手,但你要立刻发誓!
此时的他,修为虽然只有中位天至尊,但吸收了寒冰圣王的能量以后,实力提升很多!
他打出的极焰子母枪,虽然没有轰击在阵法之上,但让女修瞬间变色。
女修虽然觉得夜殇这一招,不至于要她的命,但若是夜殇和蛮王一起动手,她绝对会不敌。
想了一下,她恼怒的看向夜殇道:这一次,你们人多,我云青宣认栽。下一次见到,我们之间必有一战!敢不敢告诉我你的名字。
夜魔!
夜殇看了女修一眼道。
你就是夜魔!你从乱葬星域出来了?
听到夜殇报出夜魔这个名字,云青宣顿时开口问道。
不要浪费时间,立下天道誓言!
这时,蛮王没有好气的说道。
再拖一会,他的幻阵时间就要过去了!
好!我立下天道誓言,不将你们今日的事情说出去!
云青宣说了一句,就立下天道誓言。
我们走吧!
云青宣发誓以后,夜殇立刻看向蛮王道。
随后,二人不理会云青宣,直接利用传送阵离开。
等夜殇和蛮王离开,云青宣怨怒道:下次在无尽星海遇见,有你好看!
作为无尽星海的天之骄女之一,她还是第一次被如此淡漠的对待。
心中,自然十分不爽。
对于这些,夜殇自然不清楚。
他和蛮王从涢水城传送走以后,又用同样的手段,连续传送。
终于在七日后,来到林氏神兵阁的外围。
这林氏神兵阁,虽然用的是一个阁字,但远远看去却是占据了一整座山峰。
而这山峰之上,有大量的楼阁,坐落在云层之上,远远望去有种仙家洞府的味道。
但夜殇清楚,这些都是幻象。
于是说道:林氏神兵阁,有阵法覆盖,如果我们从正门进去,会进入连环阵法之中,那样是十分危险的!想要奇袭,需要先破开阵法。
说完以后,夜殇就再次将蛮王收入到空间之中!
将破禁铜锤召唤出来,询问道:你们有没有能力神不知鬼不觉,破开眼前的阵法?
对方布置阵法的实力很强,但给予我们足够的时间,应该是可以破开的!
破禁铜锤的雄锤说了一句,就和雌锤开始动手。
夜殇则是为他们布置出隐匿法阵!
因为他们选择的位置十分偏僻,而且来林氏神兵阁的宾客,可以随意从正面进入。
林氏一族的人,根本就想不到有人会在侧面破开阵法。
破禁铜锤,破阵的过程十分顺利,用了大概一天的时间,将林氏神兵阁的阵法破开!
随后,夜殇带着空间洞天和永恒神塔之中的众人,潜入到林氏神兵阁之中。
看到蛮王竟然召唤出漫天大雨,云烨立刻疑惑的问道。
呼风唤雨,小道而已!重点是,这雨水虽然无色无味,却能让半步极境一下的修士,进入到雨水带来的幻境之中。我们只需要等待一刻钟,就可以安然是使用传送阵。
等大雨降下以后,蛮王就解释道,多少还是有些得意的!
夜殇开始蜃龙之眼看了一下,而后夸赞道:做的不错,幻境确实在形成。
呵呵,和夜魔大人,那是没法比的!
面对夜殇,蛮王倒是很谦虚,说了句就不再多言,和其他人一起,等待幻阵的形成。
一刻钟以后,蛮王笑了笑,道:哈哈。时机已到,我们走吧!
不急!
这时,夜殇突然清冷的说了一句。
哦?怎么了?
听到这话的蛮王,顿时有些疑惑的说道。
有一个半步极境修士,发现了我们!
夜殇一字一句说着的同时,就抬眼看往一个方向,道:出来吧!
你竟然发现我了?
夜殇话音落下以后,一个女修就从远方的虚空之中现身。
你是林氏一族的人?
用蜃龙之眼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修,夜殇冷声问道。
这女修的境界,在半步极境二品,但在实力上应该不次于蛮王。
同空间之中的衍红梅以及青豹差不多。
我来自戮天学院,同林氏一族没有关系!
女修回应的同时,警惕的看向夜殇以及蛮王。
至于其他人,都在夜殇的空间之中,没有现身,她感受不到。
相对于夜殇,她比较忌惮蛮王。
毕竟夜殇的修为,只有中位天至尊层次,而蛮王是半步极境三品。
这时,蛮王看了看女修,看出她的实力应该和自己差不多,传音给夜殇道:夜魔大人,我的雨滴幻境,只能坚持一刻钟。我们迅速出手将其拿下,这里就没有其他人知道我们动用过传送阵了!
不一定非得出手!
夜殇传音回应一句,就看向女修道:我们动用传送阵的事情,不能暴露。你立下一个天道誓言,发誓不将这件事说出来,就放你离开!
你一个天至尊,好大的口气!
听到这话,女修顿时怒道。
如果这话,是蛮王说的,她倒是可以给考虑给一些面子。
你这个女修,不知好歹,这是逼我们动手么?
女修明显看不起夜殇,蛮王立刻暴怒起来。
哦?你是他的仆从,他是大家族的子弟?
蛮王开口以后,女修顿时看出一丝端倪。
少废话!让你做什么,就去做什么!免得自找灾祸。
自己的手段毕竟只能坚持一刻钟,蛮王根本不想跟女修废话。
而女修也是倔强的性格,被蛮王这样呵斥,顿时怒道:自找灾祸?我倒是要看一看,你们这对主仆有什么能力!
说了一句,就取出一个用龙凤等九种珍禽异兽脊骨打造的九节鞭。
朝蛮王抽来!
还敢主动出手!真是找死!
看到女修主动出手,蛮王吼了一声,就准备出手。
这时,夜殇开口道:她的目标是我,你的速度跟不上!
而后,就朝女修打出神元困阵。
将其短暂封在其中,而后打出极焰子母枪。
道:我观你修炼的气息,应该是来自无尽星海。你是院中院的天才吧?这一次,我不对你出手,但你要立刻发誓!
此时的他,修为虽然只有中位天至尊,但吸收了寒冰圣王的能量以后,实力提升很多!
他打出的极焰子母枪,虽然没有轰击在阵法之上,但让女修瞬间变色。
女修虽然觉得夜殇这一招,不至于要她的命,但若是夜殇和蛮王一起动手,她绝对会不敌。
想了一下,她恼怒的看向夜殇道:这一次,你们人多,我云青宣认栽。下一次见到,我们之间必有一战!敢不敢告诉我你的名字。
夜魔!
夜殇看了女修一眼道。
你就是夜魔!你从乱葬星域出来了?
听到夜殇报出夜魔这个名字,云青宣顿时开口问道。
不要浪费时间,立下天道誓言!
这时,蛮王没有好气的说道。
再拖一会,他的幻阵时间就要过去了!
好!我立下天道誓言,不将你们今日的事情说出去!
云青宣说了一句,就立下天道誓言。
我们走吧!
云青宣发誓以后,夜殇立刻看向蛮王道。
随后,二人不理会云青宣,直接利用传送阵离开。
等夜殇和蛮王离开,云青宣怨怒道:下次在无尽星海遇见,有你好看!
作为无尽星海的天之骄女之一,她还是第一次被如此淡漠的对待。
心中,自然十分不爽。
对于这些,夜殇自然不清楚。
他和蛮王从涢水城传送走以后,又用同样的手段,连续传送。
终于在七日后,来到林氏神兵阁的外围。
这林氏神兵阁,虽然用的是一个阁字,但远远看去却是占据了一整座山峰。
而这山峰之上,有大量的楼阁,坐落在云层之上,远远望去有种仙家洞府的味道。
但夜殇清楚,这些都是幻象。
于是说道:林氏神兵阁,有阵法覆盖,如果我们从正门进去,会进入连环阵法之中,那样是十分危险的!想要奇袭,需要先破开阵法。
说完以后,夜殇就再次将蛮王收入到空间之中!
将破禁铜锤召唤出来,询问道:你们有没有能力神不知鬼不觉,破开眼前的阵法?
对方布置阵法的实力很强,但给予我们足够的时间,应该是可以破开的!
破禁铜锤的雄锤说了一句,就和雌锤开始动手。
夜殇则是为他们布置出隐匿法阵!
因为他们选择的位置十分偏僻,而且来林氏神兵阁的宾客,可以随意从正面进入。
林氏一族的人,根本就想不到有人会在侧面破开阵法。
破禁铜锤,破阵的过程十分顺利,用了大概一天的时间,将林氏神兵阁的阵法破开!
随后,夜殇带着空间洞天和永恒神塔之中的众人,潜入到林氏神兵阁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