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文小说 - 玄幻魔法 - 缘定三界在线阅读 - 第216章 故人

第216章 故人

        听了伊乡的话元尾这才恍然大悟,原来自己闷在暮蓝城已久,外面生了那么多自己并不知道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元尾突然有了出去走走的打算,他想去白沙城看看别人争来斗去的热闹。要是有可能的话他还想找找水楚人,因为他记得几年前七星说过,在水楚人手中有几枚可以治疗虫毒的丹药。这几年来他想尽了办法始终无法彻底祛除虫毒,那虫毒虽然没有让自己身死魂灭,但没日没夜的咳嗽让他有些崩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人!大人!”相沧急匆匆来找元尾,“岛外巡查的斥候来报,说是从白沙城方向来了一群修仙者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修仙者?”元尾心中一动,想着终于可以大打一场,“多少人?都是什么境界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据说有一个凝魂境,还有几个炼骨境!”相沧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不怕。”元尾心中有了底,在这苍茫漩涡海,他还真的有些有恃无恐。

        元尾安排了相沧陪在自己身边,青迈则带着紫魅屋途等人加紧搬运灵石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炷香的时间过后海面上出现了几个人影,元尾定睛看去时心里泛起莫名的波澜。那领头的两人他都认识——他们正是邽山帝国的皇帝江震奎和他的妃子闵妃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十多年前,元尾还是一个刚刚突破聚灵境的年轻人,他跟着聂家聂腾去邽山皇城招收弟子,其间与江震奎生了一些冲突,还与闵妃有了一夜惊心动魄的兽战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十年时间过后,除了境界上的提高,元尾几乎没有什么改变。而江震奎看上去要老了一些,他身上透露出凝魂境九周天的修为气息;江震奎身后的闵妃更加丰满妖娆,她也已经突破至炼骨境八周天,与元尾堪堪持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胡俊策,你带着外人来望沙岛有什么目的?是不是觊觎这里的灵石?”伊乡指着江震奎那边的一个年轻修仙者高声指责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那个胡俊策也不甘示弱,“宗主派你们守岛,这岛上怎么也来了外人?是不是你伊乡勾引来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闭嘴!”江震奎大吼一声,他脚踏巨大的飞剑降临望沙岛。江震奎看着元尾感到有些疑惑,“我怎么看这瘸子如此熟悉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闵妃则像是一脸惊喜,“他可是皇上亲自封赏的燕郡城郡守呢!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?我的郡守大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江震奎身上突然打了个寒颤,他恍然大悟道,“你就是一手打造七彩灵塔、杀死地仙分魂、从何清手中全身而退、还有人亲眼见证早已被翎凰一箭射死的元尾?你,竟然出现在了这漩涡海上?你、你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渲墨?!”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有同样是凝魂境的相沧站在身边,元尾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,他笑道:“我说我不是渲墨,可你信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江震奎也笑了,“这话要是说在以前,我必定会信你!渲墨是三界里唯一的传奇,哪里是你这种小瘸子所能比得了的。可是现在你的所作所为远远出了我的预料,所以我觉得,你,就是渲墨!如果渲墨未死的消息从我这里传播出去,必定会引得第三界再次陷入混乱之中,所以,今天就让我彻底杀了你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话音未落,一面巨大的方形青铜无字碑出现在江震奎手中,无字碑挥动一片古老的青铜光影从半空狠狠砸向元尾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江震奎出现的那一刻,相沧就一直紧紧盯着他。相沧此时是凝魂境三周天的修为,虽然比江震奎低了好几个周天,但好在也是凝魂境。而且相沧一生的功法全部用在防守上,因此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防守大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玄武诀!”

        相沧徒手挥动,一个龟背一样的盾影出现在元尾上空,无字碑击在盾影上被狠狠弹了出去,而江震奎也踉跄着后退几十丈。

        江震奎从没把相沧看在眼里,大意之下让他吃亏不小。抚摸着麻木的双手,江震奎暗暗吃惊,看来要想得到灵石必须下一番功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再来!”

        江震奎怀抱青铜无字碑高高而起,而后从百丈的空中冲着相沧扑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玄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还没等相沧念出咒语,元尾拉了他闪到百丈开外,“那碑太重,再挡你的乌龟壳就碎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无字碑狠狠砸在空地,一个十多丈宽几丈深的深坑出现在岛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化龙决!”

        元尾迫切的想要与人大打一场,所以一上来就将自己的灵力疯狂的注入蛇杖,一条巨大青龙咆哮而出直奔江震奎而去。江震奎双手抱住无字碑抵挡,却被青龙狠狠击出几十丈之外!

        “爹,别打了!灵石都装完了,我们走吧!”远处的屋途拍了拍几个鼓鼓囊囊的乾坤袋冲着元尾大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屋途?你怎么在这里?你爹也在?鹿吴城也来趟浑水?断云也缺灵石?”闵妃看了屋途的出现惊讶的问。要知道屋途的母亲闵雨是闵霁的亲姐姐,闵霁自然认得屋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姨娘?!”屋途更是惊讶,“我娘一直找你呢!你又去了哪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娘?你娘也在这里?!你们鹿吴城也在乎这点灵石?”闵霁更加惊讶。

        江震奎在第三界呆了几十年,他自然知道闵霁口中所说的断云是谁,也猜出了屋途和他娘的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说小瘸子怎么会如此有恃无恐,原来是还有靠山!大概你能从翎凰箭下逃脱也是因为断云的帮助吧?!”江震奎似乎是恍然大悟。他甚至来不及招呼一声闵霁就匆匆收了青铜无字碑破空而去。要知道断云可是化神境、闵雨是凝魂境大圆满的修为,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不是自己所能抗衡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元尾和相沧面面相觑,想不到江震奎空有如此高的境界竟然色厉内荏到如此程度!想不到一场大战竟然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江震奎仓皇而逃,闵霁有些黯然,“屋途,你爹你娘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又没说我爹我娘在这里!”屋途压低了声音,“我刚才叫的那个爹是他!他叫元尾!哎?对了,我爹说他和一个叫闵妃的有一段情,那个闵妃不是我娘,那一定就是你了!姨娘你说,你和我爹是不是老相识?”

        闵霁看了看元尾,眼睛里有些惊讶、还有些欢喜。

        闵雨和闵霁是亲姐妹,但是两人同姓不同命。闵雨嫁给了兽王断云并且在境界上突飞猛进。闵霁则要逊色不少,她随着闵雨在鹿吴城修炼多年,最终却因为嫉妒闵雨的生活而离家出走。她辗转各地最终无意间遇到江震奎,闵霁的美貌、精明吸引了江震奎,江震奎答应她做邽山帝国的闵妃,这让闵霁砰然心动,这也是她出现在邽山皇城的原因所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屋途听了闵霁的经历忍不住大翻白眼,“姨娘你也太没出息了,一个凡人帝国的妃子就让你心动?我爹元尾是鳞族之主,你有没有兴趣来做个主母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鳞族主母?”闵霁睁大了眼睛,“这小瘸子真的是渲墨重生?他真的是鳞族之主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行了行了!”元尾打断了两人不着边际的谈话,“闵妃,你怎么会出现在漩涡海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额…”闵霁突然温柔起来,“烛阴之灾近在眼前,第三界各方势力为了争夺财富已经乱成一团。我们本来想去白沙城抢些逐浪宗的灵石,可是水楚人躲着不露面,白沙城大阵开启只许出不许进。我们只好收买了逐浪宗的一个弟子想些别的门路,这才知道在望沙岛上藏着大量灵石…对了,以后不要叫我闵妃,就叫我闵霁好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闵霁看着元尾一阵无言,像是有了更多兴趣,“小瘸子,我当年送你的那个金印你扔了吗?当初我并不知道里面藏了一个老妖怪的魂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元尾掏出一直藏在身边的金印道,“还在呢!闵…师姐…你最近还好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支支吾吾,不约而同想起了曾经的那个夜晚…

        闵霁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闵霁呆在江震奎身边几十年,已经知道他太多太多的秘密。比如,真正的江震奎只是个普通的凡人,而现在的江震奎只是来自昊阳界一个地仙的一缕分魂,那个地仙名叫江屯。江屯之所以将自己的一缕分魂潜伏在第三界,目的自然是要控制第三界、搜刮第三界的财富。而像江屯这样的修仙者并不在少数,比如邽山帝国的谷横刀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第三界已经不可救药,第三界的修仙者只能苟延残喘……”闵霁感叹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元尾听了心里不是滋味,他反驳道:“师姐别丧气啊,我觉得昊阳、烛阴之所以能够肆虐第三界,主要还是我们第三界不争气。还没等灾难降临,第三界人人自危四散而逃,要是我们同心协力,说不定也能改变一切!”

        闵霁却笑他傻,“小瘸子你想的天真。我们第三界境界最高的是化神境的断云,还有就是只闻其名不见其身的榆钱儿。可在昊阳界、烛阴界,地仙不下十人,据说还有几个天仙。要是第三界胆敢有什么不轨的想法,只需要一个地仙降临就能轻而易举的平定……你说,我们有反抗的理由和意义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元尾黯然道:“知其不可为而为之……谁能做到这一点?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相对无言,闵霁看着元尾突然嫣然一笑,“我还真的希望你就是传说中的渲墨呢!如果渲墨还在,至少我们第三界不会沦为任人宰割的地步!”

        元尾心里一动,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评定渲墨对于第三界的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当渲墨重生的消息传来,江震奎完全没了镇定的样子。他不止一次的跟我提起渲墨的凶残。他说在昊阳界,几乎每一个宗门都会树立起一尊渲墨的塑像,每一个修仙者踏上修仙路的目的都只有一个,那就是防止第二个渲墨的出现!他说年幼时每当自己偷懒懈怠,师父都会指着渲墨的塑像教训自己,说如果修炼不到仙境,渲墨动怒时自己绝对不会有逃走的勇气!”闵霁笑道,“我能感觉出他的恐惧!深深地恐惧!所以我希望渲墨能够真的重生!”

        渲墨让昊阳界感到害怕?一股自豪油然而生,似乎自己的前生也并不怎么差!

        “师姐,你这样离开江震奎会不会惹恼他?”元尾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江震奎早就盯上了别人!”闵霁欲言又止,“我在不在他身边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!”